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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大宁委员:加大财政投入,落实托育服务专项经费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2-03-08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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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?董鲁皖龙)“当前,我国城市多数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,一方面存在0—3岁婴幼儿照护难的问题。另一方面,城市家庭婴幼儿大多由老人或者月嫂带,还存在家庭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。需进一步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水平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施大宁说。

施大宁调研发现,我国约35%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入托需求,但入托率仅为5.5%左右,托位供给仍存在较大缺口。目前绝大多数托育机构为民办营利性质,受疫情持续影响及托育市场发育不充分等因素的制约,整体收费价格高于群众预期,运营发展艰难。

施大宁分析,一是政策支持不足。托育服务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,项目体量小,政府投入少,民办机构场地运营成本高,社区托育税费减免政策落地难,发展普惠托育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。二是资金扶持不足。国家对地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中,未安排托育服务专项经费,不少设区市没有设立托育服务财政专项资金或资金投入较少,普惠托育机构资金支持不足。三是供需矛盾突出。2—3岁婴幼儿家庭入托需求较强,但质优价廉的托育资源稀缺,民办机构收费偏高。四是教育存在短板。目前托育服务机构管理隶属卫健委,没有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,从业人员资质和管理存在教育培训和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短板。

对此,施大宁建议,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,为托育机构发展赋能。一是落实托育服务专项经费,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。可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或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,制定普惠托育项目建设与运营补贴、托位补助、奖补激励等政策,为发展壮大普惠托育资源提供支持。二是继续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,惠及更多县市,支持建设普惠托育服务项目。三是引导各地通过购买服务、财政补贴等方式,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。四是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,由教育部门统筹,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中加强托育管理,在职业教育体系中设置婴幼儿教育专业,统筹安排托育机构与幼儿园发展规划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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